选拔赛 (第1/4页)

伊丽莎白·霍根·贝克喜欢告诉别人她的父母都是大字不识的爱尔兰移民,她在大萧条那几年里,一直为西切斯特县的几份报纸写专题故事。她在位于新罗谢尔市的家里工作,可是每天都开着一辆锈迹斑斑、抖抖晃晃的A型福特车在路上跑。她开得又快又不小心,经常嘴角还叼着一根烟,烟雾让她眯上了眼睛。她长相漂亮,金发,健壮,结实,仍然年轻,发现什么荒唐事时,会发出响亮的笑声,而这根本不是她本来给自己安排的生活。

“你能弄明白吗?”她会问,通常是在晚上喝了几杯后。“自力更生,从农民出身奋斗出来,又上了大学,在一份郊区报纸干一份不起眼的破工作,因为当时觉得那样混上一两年挺不错,现在看看吧,你能弄明白吗?”

谁都弄不明白。她的朋友——她总是有佩服她的朋友——只能认可她真是时运不济。和她做的那种工作及其带给她的压抑、沉闷的环境相比,她真是太大材小用了。

早在二十年代,她还是个女孩,是新罗谢尔市一份《标准星报》的爱做白日梦的记者时,有一天,她从办公桌上抬头看到编辑部里有个高个子、样子腼腆的年轻人被人领来领去。那是报社的一位新员工,名叫休·贝克。“就在他走进来的那一刻,”她后来说过很多次,“我就想:我要嫁给这个人。”倒是没过多久,不到一年他们就结婚了,两年后有了个女儿。很快一切都分崩离析,其中原因,伊丽莎白从来不愿多说。休·贝克独自搬到纽约,最后成了一份晚报的专题故事作者,经常因为编辑们所称的轻松笔触而受到赞扬,就连伊丽莎白也从未贬低这一点:好多年里,不管记恨不记恨,她总是说在她认识的男人中,只有休·贝克能真正让她哈哈大笑。但是现在她三十六岁了,一天即将结束的多数时候无事可做,只能回到在新罗谢尔的楼上公寓,假装跟孩子在一起很开心。

伊丽莎白自己开门进屋后,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妇女正在厨房里的烤炉前干活,她叫埃德娜,她的衬裙总是露出裙子下摆至少一英寸。

“什么都好像挺好的,贝克太太,”埃德娜说。“南希已经吃过晚饭,我只是把这个用小火放在烤炉里,好让你准备好什么时候吃都可以。我做了挺好的砂锅菜,很好吃。”

“好,埃德娜,那样就好。”伊丽莎白脱下用旧了的开车用皮手套,这样做时,总是下意识做得动作夸张,如同一个骑兵军官骑了很久的马,下马后取掉护手手套那样。

她们进去看南希时,看来她已经准备好上床睡觉:她穿着睡衣在睡房地板上玩,在没什么目标地玩游戏,比如把几个旧玩具仔细排成一队。她九岁了,会长得像她的爸爸一样个子高,肤色黝黑。最近,埃德娜把她的连脚睡衣的脚根部分剪了,好给她更多自由——她穿什么都嫌小——可是伊丽莎白觉得她脚踝处多出来的那个兜兜挺好玩;另外,她挺有把握九岁的孩子不应该再穿那种睡衣了。“你今天过得怎么样?”她在门口问道。

“哦,还可以。”南希只是抬起头扫了一眼她的妈妈。“爸爸打电话了。”

“哦?”

“他说他下下个星期六要来看我,说他买了县中心上演的《潘赞斯海盗》的戏票。”

“嗯,那挺好的,”伊丽莎白说,“不是吗?”

接着埃德娜弯着身子,双臂张开进了房间。南希急切地一骨碌起来,她们站在那里拥抱了好久。“那就明天见了,甜姐儿。”埃德娜贴着这个孩子的头发说。

在伊丽莎白眼里,经常觉得一天最好的时候,是她终于一个人时,她端着一杯酒蜷坐在沙发上,高跟鞋给踢掉倒在地毯上。也许像这样一种完全理应如此的平和感觉,是生活本身最好的一部分,让其他都可以忍受。但她总是尽量去看得足够清楚,不去哄弄自己——自欺是一种病啊——所以喝了两杯酒后,她愿意承认这种独自度过的夜晚事实上是怎么样:她在等待电话响。

几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个不拘礼节、精力充沛、偶尔让人眼前一亮的男人,名叫贾德·莱昂纳德。他自己在纽约开了一家不大的公关公司,如果有谁把公共关系跟宣传混为一谈,他就会朝谁吼。他四十九岁,离过两次婚;他经常在野心、愤怒和酒精方面控制不力,伊丽莎白却爱上了他。她在他市里乱糟糟的住处过了三四个周末;有一次,他来过新罗谢尔这里,他们聊了好几个钟头,又是大笑,又是大叫,他就是在这张沙发上跟她亲热过。要他在第二天早晨南希醒之前离开时,他也乖乖听话了。

但是现在贾德·莱昂纳德几乎不再给她打电话,要么应该说在他说话连贯时,极少给她打电话,所以伊丽莎白开始一夜又一夜在这儿等。

电话终于响起来时,她正在沙发上打盹,刚刚决定让砂锅菜在炉子里干掉算了,她就在那里和衣而卧,管他的——但那不是贾德。

是露西·托尔斯,她的一个很欣赏她的朋友,那意味着至少要听一个钟头的破电话。

“……嗯,没问题,露西,”她说,“只用给我一秒钟时间让我打起精神,好吗?我刚才在打瞌睡。”

“嗯,好吧,当然;对不起,我可以等。”露西比伊丽莎白大几岁,如果说自欺是一种病,她则是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她称自己“在房地产界”,那意味着她已经在本县好多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过,可是她好像无法或者不愿意保住工作,经常很长时间闲着;她主要是靠她前夫每个月寄给她的钱生活。她有一个十三岁左右的女儿和一个跟南希一样大的男孩。她在社交方面——应该说是社交方面的矫饰才是——还有一些毫无根据的雄心,伊丽莎白觉得挺蠢。但是露西性格好,又能安慰人,她们已经做了好多年朋友。

伊丽莎白又倒了一杯酒,然后疲惫地坐下来拿起电话。“好吧,”她说。“我现在没事了,露西。”

“如果电话打得不是时候,对不起。”露西·托尔斯说,“但是问题是,我真的急着想告诉你我这个绝妙的主意。首先,你知不知道斯卡斯戴尔邮政路上那些房子?哦,我说的是斯卡斯戴尔,我知道,但那些房子没多少市场价值,因为是在邮政路上,你知道,所以大部分都用来出租,其中有一两座真的挺不错……”

主意是这样:如果伊丽莎白和露西把她们的资源凑到一起,就可以合伙租一座那样的房屋。露西觉得她已经完全选好了,不过当然伊丽莎白也得先去看看。会有足够的房间住下两家人,孩子们会每时每刻都喜欢那儿。省下来的钱,她们甚至请得起一个用人呢。

“哦,另外,”露西总结道,终于提到了实质的问题,“另外,我烦透了一个人过,伊丽莎白。你难道不是吗?”

那座房子挨着公路,即使在一九三五年,路上也早晚都有车来车往。房子本身样子巨大,在秋日下反着光。它是几种建筑风格和材料的杂烩:主要是仿都铎风格,但又有好几处是石头垒的墙,另外还有几面粉红色拉毛粉饰的墙,似乎建筑方案中有几个地方出了岔子,那些人不得不尽其所能收尾。租房中介承认也许看着不怎么样,但是那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也挺“紧凑”,以那样的租金,当然划算。

入住那天,露西·托尔斯和她的两个孩子先到。那个女孩爱丽丝——她下星期就要上初中了——想让一切都尽可能漂亮,所以帮了她妈妈很大忙,把旧家具挪来挪去,布置得新鲜而“有趣”,以适合那些房间。

“拉塞尔,你别碍我事,好吗?”她跟弟弟说,她弟弟在一个包装盒里发现了一个旧的橡皮球,正闷闷不乐地在地板上拍。“他老是碍我事,碍我事,”爱丽丝解释说,“就在我想要——呃!”

“好吧。”露西·托尔斯生气地把头发往后一揽,露出前臂内侧,那里沾了一层家里的灰尘,上面有一道道干净的地方,已经干了,是上次洗手留下的。“亲爱的,你要是不跟我们一块儿干活,就最好出去,”她告诉儿子。“请吧。”

拉塞尔·托尔斯就把那个球塞进口袋,走过那条短短的野草横生、未经修剪的缓坡,走到公路边,无事可做,只是站在那儿看汽车。贝克家很快就会开着她们的旧福特车来,要么在她们搬家的小货车之前,要么是之后,他想好了让她们发现他在那儿也许会挺好,就像派驻在行车道上的一个彬彬有礼的哨兵。

拉塞尔在许多城镇住过,搬过很多次家,他一直不喜欢搬家,而这次新冒险是最没有什么指望的。自从他们都是六岁以来,他就偶尔被迫跟南希·贝克熟起来,可他一直躲着她,要么是她躲着他,因为他们都明白他们的妈妈才是朋友。现在,也许还有以后几年,南希的卧室和他的会在短短的同一条走廊上,只有一个卫生间;他们会一起吃饭,很有可能在其他的时候,也不会跟别人玩在一起。他们已被安排在三年级不同的班里,校长说过这样安排“明智”,但即使这样,肯定还有别的难处。要是他带学校里的谁回来(如果说他真的能交上朋友,他现在还不愿意去考虑),南希也出现在这座房子里,会完全不可能解释清楚。

那辆A型车真的靠过来并抖晃着拐上行车道上时,贝克太太先下来,要拉塞尔一直在那儿等小货车开过来,因为她拿不准司机知不知道是哪座房子。接着南希下了车,过来跟他一起等,她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样子脏兮兮的小泰迪熊。她拿不准地微笑着,拉塞尔马上低头往地上看。贝克太太用脚踩熄一根香烟,费力地走向厨房门口时,他们两个显然都感兴趣地看着。

“知道这条路为什么叫邮政路吗?”他问,一边眯着眼往路上远处看。“因为它一直通到波士顿。实际上应该叫波士顿邮政路,我想叫‘邮政’,是因为他们顺着这条路送邮件。”

“哦,”南希说。“嗯,不,我原来不知道。”接着她把泰迪熊举起来说:“他叫乔治。从我四岁时,他就天天晚上陪我睡觉。”

“哦,是吗?”

直到那辆小货车慢下来好拐弯时,拉塞尔才看到它。不管怎么样,他还是用力挥手,可是司机没注意到,也不需要。

没过几周,南希·贝克就证明自己是个不可理喻的人。她性格倔强、爱生气,还特别爱哭。她那件连脚睡衣被剪开的脚部样子滑稽,她有颗抢眼的门牙难看地叠在另一颗上面,长在一个相貌一般、讨人嫌的小女孩的嘴里倒挺合适。她死乞百赖地缠着爱丽丝·托尔斯,甚至在爱丽丝委婉地一次又一次不鼓励她那样做时还是如此。(“现在不行,南希,我跟你说过。我在忙着呢。”)尽管露西·托尔斯偶尔正式努力过和气一点,但是好像也一直对她感到灰心。“南希不是个很——吸引人的孩子,对吗?”她有次沉思着跟她的儿子说过一次。拉塞尔不需要更多证据来知道南希有多么差劲,反正已经够多了:她自己的妈妈也好像认为她不可理喻。

有几个早上,托尔斯一家人吃早餐时,得尴尬地坐着听那对母女关上门在楼上吵架的噪音。“南希!”伊丽莎白会叫道,带着跟她有时候背诵爱尔兰诗歌时同样做作的调子。“南希!我对这一会儿都受不了。”从头到尾,还传来南希带着哭腔的声音。会有一两声重击和摔上门的声音,然后是伊丽莎白一个人穿着高跟鞋走下楼时格登格登的响亮声音。

“有时候,”她有天早上走进餐厅,咬着牙拉长声音说,“有时候,我希望那个孩子沉到海底。”她把自己的椅子拖出来然后坐下,那种气势,足以说明她挺高兴那样说了,而且还会再说。“你们知道这次是为什么吗?是鞋带。”

“您想来点什么吗,贝克太太?”那位黑人女用人问,她出现在这里,仍然会让大家感到吃惊。

“不了,谢谢,迈拉,没时间了。我只来点咖啡吧。我不喝咖啡的话,对自己的行为可不负责。嗯,一开始是鞋带,”伊丽莎白接着说,“她只有一条扁的和一条圆的鞋带,你们知道,她对那样去学校感到丢人。你们能想象吗?能想象出来吗?当美国有一半小孩还吃不饱肚子的时候?哦,那还只是开了个头。她然后又说她想念埃德娜。她想要埃德娜。所以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去新罗谢尔,去找到那个可怜的女人,把她带到这儿吗?再把她领回家里?另外,我想她现在在电子管厂上班——地方在哪儿,我完全找不到。”

伊丽莎白像喝药一样喝了咖啡,吃力地出门走到汽车那里。当时,爱丽丝和拉塞尔该去上学了,露西·托尔斯发现自己在卧室里有事要做。南希最后下来时,一个人都没看到,她什么都没吃,穿上外套,就急急忙忙从别人家的草坪之间走出去,穿过一道破损的栅栏,然后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郊区小路走到学校的那幢大楼,那里有位皱着眉头的老师会再给她记一次“迟到”。

但是现在拉塞尔·托尔斯还有更严重的麻烦,他发现自己作为家里的男性不足以应付,即便是象征性地。他身上毫无安静、自信及庄重可言。像南希一样,他也有可能可怕地发脾气、哭泣,甚至过程之中他就会感到羞愧。有天晚上他妈妈进了他的房间,说她要跟一个男人“去怀特普雷恩斯吃晚饭”时——那个人他以前只见过一次,是个大块头,秃头、红脸膛,叫过他“冠军”,他那时很可能就在楼梯脚听着,就要摇头称奇地知道了他是个多么离不开妈妈的男孩——拉塞尔把戏演足了。他装作瘫倒在地板上,似乎发脾气是种癫痫发作。接着他装作瘫倒在床上,他对自己的声音之尖厉也感到震惊。“你不能走!你不能走!”

“……哦,求你了,”露西说,“求你了,拉塞尔。听着,听着,我会给你带回一件好东西,我保证,你醒了后就会发现,那会让你知道我回来了。”

“……啊!噢!噢!……”

“求你了,好了,拉塞尔。求你了……”

第二天早上他惭愧地醒来时,发现枕头旁边有个小小的、做工很好的填充玩具,是一只小羊——给婴儿或者女孩子玩的玩具。他把这件玩具拿到靠墙的那个木箱子那里,里面放满了所有那些他长大后不适合玩的玩具,他把这一件放进去,然后盖上盖子。他是个离不开妈妈的孩子,一点不错,在这种时候,否认这一点似乎完全没用。

“你昨天夜里闹得真厉害。”当天晚些时候,南希跟他说。

“是啊。哎,我也听过你闹得很厉害。很多时候。”

他也许本可以加一句他甚至听到过哈里·斯奈德闹得很厉害,哈里比他们大一岁,可是哈里发脾气时,她没在场,所以很可能不相信,甚至根本不关心。

拉塞尔在学校还没有交上真正的朋友,他感到担心,可是哈里·斯奈德是隔壁的男孩,所以跟他轻松地形成了一种随便而聊胜于无的友谊。有一天,他们在哈里家的地下室蹲着专心玩很多锡兵,这时斯奈德太太来到楼梯前对着下面喊叫道:“拉塞尔,你现在得回家了。哈里得上来准备一下,因为我们都要开车去弗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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