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雷振霆房间,迎上男人目光,夏芯脸上立马堆起讨好的笑容“雷大校,我熬了骨头汤,对伤口好,赶紧趁热喝了吧。”
鉴于这次是带着目的来的,夏芯一进房间表现得格外殷勤,想着雷振霆右手不方便,且骨头汤又太烫,她二话不说坐在了床头,拿起汤匙舀了一口汤,想也没想的对着呼呼起来。
看!她服务的多到位!
夏芯吹汤时,不自觉的将脖颈拉成一个优美弧度,像一只优雅的白天鹅,肌肤白的晃眼,正对着汤匙吹气的粉嘟嘟的唇瓣,在灯光下泛着水漾的光泽,勾人而不自知。
床上的雷振霆不动声色的看着这一幕,目光狭长而幽深,在夏芯将汤匙递到嘴边时,很不给面子的躲避过去,接着,乜了一眼夏芯手中的汤碗“行了,把骨头汤放在我左手边桌子上就行,你先出去吧,剩下的我自己来。”
“好吧,你慢慢喝!喝完了叫我来收碗。”
夏芯爽利的站了起来,将碗放在了指定位置,反正她也不是真心想要喂他的,刷一波好感而已。
她做完这一切后,目光灼灼的看着床上的人,欲言又止。
雷振霆挑眉“还有事儿?”
夏芯嘴角扯出不自然的笑容,点点头,眼一闭,心一横,豁了出去“雷大校,之前在医院买的饭钱都是我出的,现在是不是……”该还给我了。
雷振霆一愣,没想到是这事儿,垂眼寻思了下,这事儿的确是他疏忽了,再抬眼“你等会去一趟三楼书房,在桌子右侧的抽屉里有我的皮夹子,里头的钱你都拿走吧!”
“好嘞!”
好顺利!
夏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原来还想着苦穷来着,连苦穷用的词,她都编好了。
从雷振霆屋里出来后,也不做停留,像一只欢脱的小鸟儿三两步向楼上书房奔去。
书房门没锁,一推就开了,来到书桌前,找到雷振霆说的那个抽屉,用手一拉,果然有个黑色皮夹子。
夏芯将皮夹子从抽屉拿了出来,皮质柔软,做工精细,一看就不是便宜货儿。
这个年代,皮夹子是稀罕东西,平常老百姓谁用这玩意儿?都是将钱卷成一卷,直接揣兜里完事儿。
像李桂花家里,将全部家当放在铁盒子里,藏在不起眼的犄角旮旯,用的时候从铁盒子里拿出来一毛两毛,也是惯常家庭的做法。
皮夹子,那是讲究人才用的东西!
雷振霆的皮夹子是最简单的设计,沉甸甸的,打开后,只有两层,里头一层被小拉链拉着,不得窥见。
不过,夏芯也没兴趣知道里面一层放了什么。
因为外面一层足够闪瞎她的大眼。
嚯!
好久没见到过这么多钱钱了。
咋舌的,所有钱,无论面额大小,印有人头的那一面一律朝前,方向一致,从前到后,厚厚一沓子码得整齐到变态,仿佛用精密仪器测量过般。
再环顾一圈书房,大到桌椅板凳、小到书籍、摆件,不出意外,都是那么井井有条、一丝不苟、一尘不染,处处透着简练、清冷、禁欲。
这一切足以说明雷振霆是一个生活极端自律、内务整理水平一流的人。
也害的夏芯小心翼翼的不敢去碰触任何一样东西,好像一旦碰触,就是对这份整齐的亵渎。
包括……钱包里的钱钱!
她只能用肉眼大致过了一遍,害怕弄乱了。
1oo块钱一张的,足有11张。
5o块钱一张的,也有5张。
剩下的零零碎碎,约莫加在一起也不少。
她只能说这个皮夹子,很雷振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