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人好 (第1/4页)

“嗯,我知道这好像挺滑稽,”那个年轻人在制图板前站起身子说,“可是我想我们还没有互相正式介绍过。我叫丹·罗森塔尔。”他个子高,块头又大,他的面孔说明了他很腼腆。

“比尔·格罗夫。”握手时我告诉他,然后我们都装做安定下来。我们刚进雷明顿·兰德公司,被安排坐在同一个玻璃格子间里,这是在迷宫般的十一楼,光线明亮,人们都压低声音说话。时间是一九四九年春天,地点是纽约。

丹·罗森塔尔的工作,是为公司的“对外宣传刊物”设计和画插图,这份刊物是份华而不实、让人无法卒读的月刊,名为《系统》,我的工作是为这份刊物撰稿并编辑。在做着他的工作中最精细的部分时,他好像也能说话、聆听,我很快变得会几个钟头乃至几天不去理会工作,所以在他那张清清爽爽的制图板和我的一贯让人泄气、放得乱七八糟的办公桌之间狭小的空间里,我们开始几乎一直会你说一句,我说一句。

那年我二十三岁,丹比我大一岁左右,他说话带着一种生硬、低沉的亲切感,似乎保证他将永远是个好伙伴。他跟他的父母和弟弟住在布鲁克林,“前面一拐就到了科尼岛,这样说,能给你一个概念。”他最近刚从库珀联合学院的艺术学院毕业——这所学院不收学费,但是因为挑选学生极为严格而出名,我听说录取比例为十比一,问他是不是这样,他说他不知道。

“那你是在哪儿上的学,比尔?”他问,这一直是个让人难堪的问题。

我退伍时,美国大兵权利法案[1]提供的大好机会摆在眼前,但是我居然没有利用——我永远都不能完全想通是为什么。部分是害怕:我上高中时成绩糟糕,在部队里,测我智商为109,我不想再冒着失败的危险。部分是自负:我计划尽快成为一名职业作家,那让上四年大学似乎耽误事,是浪费。另外还有第三个因素——这要费很大劲才能解释清楚,但是可以用一种极为简化的方式讲出来,比害怕和自负的那些话容易讲——在被问到我为什么没上大学时,我的回答颇为经常是:“我得照顾我妈妈。”

“哦,那就太糟糕了。”丹·罗森塔尔面带担心地说,“我是说,你错过上大学太糟糕了。”他好像考虑了一阵子这件事,一边用一枝细细的画笔来回描,那里笼罩着清新的香蕉油[2]味,格子间里他那侧,一直有这种气味。后来他说:“不管怎么样,如果美国大兵法案给被抚养的妻子和孩子发补助,干吗他们不给被赡养的母亲发补助?”

我从未深入考虑过这件事;更糟糕的是,我从来没想到过这件事。可是不管我回答得有多么前言不搭后语,含糊其词,都没什么关系,因为他在我自传中的黑暗地带,又发现了一处沼泽区。

“你现在结婚了吗?”他说。

“嗯哼。”

“那,谁去照顾你妈妈?还是你吗?”

“没有,她——嗯,她现在基本上恢复过来了。”我说,那是扯了个谎话。

我知道他不会再追问,他也的确没有,办公室友谊使得他不可能那样。不过我在紧张地翻看《系统》的稿件时,也知道从现在开始,在丹·罗森塔尔旁边,我得看好自己的嘴巴。

从我记事起,我妈妈就靠离婚赡养费生活。我爸爸一九四二年去世后,什么都没给她留下。刚开始,她做过几份没面子的辛苦工作——在一家研磨透镜的作坊干活,在生产百货商店用的人体模型的租金低廉的大通间工厂里干活——但是像那种工作,令人痛心地不适合一个糊里糊涂、快速衰老、经常变得歇斯底里的女人来做,她经常自以为是雕塑家,至少像我自以为是作家一样认真。我入伍那段时间,她作为“A类被赡养人”得到了一点实惠,但是不会很多。有一阵子,她跟我姐姐一家住在长岛的郊区,可是在那座不快乐的房子里,出现了个性冲突,很快导致她回到纽约——也就是到了我身边。我姐姐给我写过一封信来谈这件事,似乎这件事情微妙得无法在电话上谈。她解释说她丈夫觉得跟岳母同住的“观点”理论上挺合理,实践起来却困难重重,还说她相信我能够理解。

所以就那样开始了。我妈妈跟我靠我挣的很少一点实习期工资生活,我先是在一份行业刊物,然后在合众社当改稿编辑,我们一起住在哈德逊街的一套公寓里,那是她找到的。除了有种噬心的感觉,即对一个年轻男性来说,这不能算是一种具有冒险精神或者吸引人的生活方式,我一开始感觉挺舒服。我们相处好得让人吃惊,可是话说回来,我们一向都相处得不错。

在整个童年阶段,我都佩服她把金钱问题不当回事的做法——也许有甚于佩服她对艺术的不懈追求,或者她如此频繁地唤起我对她的爱,那一点让她在我眼里显得不同寻常,觉得她挺不错。如果我们偶尔被租住的地方赶出来,如果我们很少有穿得出去的衣服,有时会挨饿两三天,等着我爸爸每个月的支票,那种艰辛,只是加强了她躺在床上大声给我和我姐姐阅读《远大前程》时甜蜜的痛苦感。她具有自由精神,我们具有自由精神,只有一个由债权人或者“像你爸爸那种人”组成的世界,才不懂得欣赏我们生活中的浪漫。

现在,她经常向我保证说这样安排只是暂时的——她肯定很快就会找到办法“重新站稳脚跟”——可是随着一个又一个月过去,她根本不去努力,也不去制订什么合理计划,所以我开始失去耐心。这完全没有意义。我不再想听她滔滔不绝地说话,也不想跟她一起哈哈大笑;我觉得她喝酒喝得太多,发现她小孩子气,而且不负责任——这是我爸爸说过的两方面——我甚至不想去看她:小个子,背驼,穿的是有品位却从来不是很干净的衣服,黄灰色的头发稀疏,乱糟糟的,嘴部肌肉松弛,一张脸上要么是闹脾气,要么是兴高采烈的样子。

她的牙齿好多年都有毛病,不好看,而且开始疼。我领她去了北诊所,那是格林威治村一座古老的小小的三角形砖制标志性建筑,据说是纽约最古老的免费牙医门诊处。一位和气的年轻牙医给她做了检查,跟我们说她的牙得全拔了。

“哦,不!”她叫道。

没办法在这家门诊处做拔牙手术,他解释说,可是如果她去那位医生在皇后区的私人诊所,他可以在那儿给她拔牙,并给她做副假牙,只收正常费用的一半,因为她是这边的门诊病人。

就那样说定了。我们坐火车去杰麦卡,我一直陪着她,听她在每次被拔掉一颗牙时,都发出咕咕哝哝的声音,浑身发抖。看着那位医生把一颗又一颗丑陋的牙齿放到他的小瓷盘子里,让我脚趾收紧,头皮发麻。看着可怕,但是奇怪地也令人满足。一颗,一颗,随着每颗牙齿带着血掉到盘子上,我想,一颗……一颗……一颗。她又怎么能把这当作浪漫之事?也许到现在,她终于能够接受现实了。

那天下午回家的一路上,因为她脸庞的下半部凹陷很深,她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坐车时,她盯着车窗外看,拿一叠纸巾捂着她的嘴巴。她似乎完全被打败了。那天晚上,开始疼得更厉害时,她在床上翻滚、呻吟,恳求我给她倒杯酒。

“嗯,我看这个主意不太好。”我跟她说,“我是说酒精会暖和你的血液,你要知道,你在流血时,这只能是雪上加霜。”

“给他打电话,”她命令道,“给那谁谁打电话,那个牙医。打给皇后区的查号台。我不管现在几点钟,我快死了。你明白我的话吗?我快死了。”

我按照她说的做了。“很抱歉打电话到您家里麻烦您,医生。”我说,“但问题是,我不知道我妈妈能不能喝点东西。”

“噢,当然。”他说。“液体是最好的了,果汁,冰茶,任何一种流行的汽水和软饮料,那样不错。”

“不,我是说——你知道——威士忌。酒类。”

“噢。”他委婉地解释说根本不建议喝酒。

最后不管怎么样,我还是给她倒了两杯,我自己也喝了三四杯,一个人站着,以一种情节剧般的绝望动作趴在窗前。我想我永远都不能活着离开那里。

她拿到了新假牙,刚开始戴的不适感结束后,她好像年轻了二十岁。她经常又是微笑,又是大笑,在镜子前面花很多时间。可是她害怕大家会知道那是假牙,她变得小心翼翼。

“我说话的时候,你能听到我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吗?”她会问我。

“听不到。”

“嗯,我能听到。你看到装假牙的地方有条很难看的小皱纹吗?很显眼吗?”

“不,当然不,根本没人会注意到。”

她搞雕塑时,参加过三个需要付会费的艺术组织:全国雕塑协会、全国女艺术家协会,还有个名叫“钢笔与画笔”的,那是本地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女性俱乐部——我想那是很老、很老的格林威治村的遗留,当时的村里,有罩衣、焚香、带交织字母的埃及香烟和埃德纳·圣文森特·米莱[3]。在我的督促下,她不情愿地同意不再向她在上城的那两个组织交会费,可是她不肯放弃“钢笔与画笔”,因为对她来说,那在“社交上”意义重要。

我无所谓;这个俱乐部的会费并不多,他们有时举办画作和雕塑联展——很糟糕的下午,有茶和松糕、裂缝很严重的木地板以及戴着滑稽帽子聚在一起的女士——在这种展览上,我妈妈很久以前一件布满指纹的小型作品也许能获得一项荣誉奖。

“你要知道,只是最近,他们才让雕塑家加入‘钢笔与画笔’。”她解释道,解释的次数远远超出了必要。“以前一直只是作家和画家,当然他们现在可以改名字了,把雕塑家也包括进去,可是我们自称是‘拿凿子的’”。她总是觉得那样说很滑稽,笑了又笑,一边想用手指遮住自己的牙齿——那是以前,后来是高兴地展示她崭新的假牙。

那段时间,我几乎没有认识一个跟我年龄相当的人,除了在格林威治村的酒吧里留连,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后来有一次,有人带我去一个小范围聚会,认识了一个名叫艾琳的女孩,接着发现她像我一样孤独,不过在掩饰此事上,她比我做得要好。她个子高,身材苗条,一头茂密的暗红色头发,脸瘦瘦的,长得漂亮,有时候一脸提防而严肃的样子,似乎世界正在强加给她什么事。她也来自她所谓的“家道中落”的背景(我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个短语,就马上把它加入我的词汇库),她的父母也是早就离婚,她也没有上过大学,另外还是跟我一样,她做一份白领的工作来谋生,在一家商业公司做秘书。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差别,她坚持说她喜欢自己的工作,因为那是份“好工作”,可是我想会有足够的时间劝她别去那样想。

从一开始,而且是接下来的整整一年时间里,我们除了去上班,其余时间几乎都在一起。那也许不是爱情,但我们当时也不会被说服,因为我们一再告诉对方也告诉自己那是爱情。如果说我们经常吵架,电影则一次次证明了爱情就是那样。我们无法躲开对方,不过我想过了一阵子,我们都开始怀疑这也许是因为我们俩谁都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艾琳想见见我的妈妈,我知道那样做就错了,可是想不出可行的拒绝办法。不出所料,我妈妈不喜欢她。“嗯,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亲爱的。”她后来说,“可是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觉得她很漂亮。”

后来有一次,艾琳跟我提到一个跟她同住一幢楼的让人讨厌的中年男人时,说“他在艺术的外围有很多年了,张口闭口都是艺术,以至于他开始期望自己拥有那种特权,即成为从来不从事艺术工作的艺术家。我是说他是个艺术游民,就像你妈妈那样。”

“艺术游民?”

“嗯,你知道,一辈子都在瞎折腾艺术,试图用并非真正有才气而且从未真正有才气的东西来给别人留下印象——你难道不觉得那样讨人厌?你难道不觉得这是浪费每个人的时间?”

出于早已有之的忠诚,我努力为我妈妈辩护,说她不是艺术游民,可是辩护得缺乏说服力、蹩脚、言过其实,要不是我们想法换了话题,可能又会吵起架来。

有几天早上,我天亮后才回家,几乎没时间换件干净衬衫去上班,我妈妈会用一种悲剧性的注视来迎接我,有一两次她说——好像我是女孩一方:“嗯,我当然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干吗。”那年晚些时候的一个夜晚,她控制不住地发了脾气,称艾琳是“你的那个下贱的爱尔兰荡妇”。可那并不是真的很糟糕,因为能让我在鄙夷的沉默中站起身走出去,关上门,让她纳闷我还回不回来。

那年冬天,我得上了肺炎,好像跟我们走霉运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我在医院养病时,有次我妈和艾琳——那次之前,她们都巧妙地避免碰头——发现两个人乘同一部电梯,在下午探视时间一起进了病房,她们各自坐在一把椅子上,高高的铁架床旁一人一边,隔着我胸口迟迟疑疑地交谈,而我的头放在枕头上。她们的脸长得极不相同,我看了这张看那张,老的和年轻人的,尽量为两张脸送上合适的表情。

后来艾琳把我的病号服扯开一边,往里面瞅了一眼,开始用手按摩我肋骨上的肌肉。“他的肤色可真好。”她说,她说话带着悦耳的假颤音。

“嗯,是啊,我一直这样觉得。”我妈妈平静地说。

“不过你知道最棒的是什么?”艾琳说,“最棒的是他浑身上下,都是同一种肤色。”

要是我妈妈没有选择沉默,稍微垂下眼睑,抬起下巴,就像一个寡妇被迫面对一个放肆的女帮厨,那就滑稽了。艾琳只得又把手放回大腿上,低头看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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